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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 – 2016 关于光纤光缆布放中规定:光纤光缆在辐射过程中应遵循的七点标准:
第一点:用户光纤光缆宜采用熔接方式。
第二点:在用户接入点配线设备及信息配线箱内宜采用熔接尾纤方式终接,不具备熔接条件时可采用现场组装光纤连接器件。
第三点:每一光纤链路中宜采用相同类型的光纤连接器件。
第四点:采用金属加强芯的光纤光缆,金属构件应接地。
第五点:室内光缆预留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光纤光缆在配线柜处预留长度应为3m-5m;光纤光缆在楼层配线箱处光纤光缆预留长度应为1m—5m;光纤光缆在信息配线箱终接时预留长度不应小于0.5m;光纤光缆的纤芯不做终接时,应保留光纤光缆施工预留长度。
第六点:光纤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静态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表单的规定。
备注:D 为光纤光缆缆芯处圆形护套外径,H为缆芯处扁形护套短轴的高度。
第七点:光纤光缆不放的路由中不应该有连接点。
光纤光缆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环境的不同分为室内光缆和室外光缆。根据传输具体和传输参数的不同又分为单模光缆,多模光缆,万兆光缆。